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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和网友见面后发生关系,女方索要五万元赔偿无果,告上法庭咋判的?

男子和网友见面后发生关系,女方索要五万元赔偿无果

“要么你赔偿我5万,要么我报警,你看怎么办?”甘肃酒泉,男子张某和女子于某在网上认识不久,便相约见面,两人来到张某家后便发生了关系,完事后,于某向他索要5万,不然就报警。张某与于某通过网络相识,两人不分黑夜白昼聊得热火朝天,熟悉后,张某便邀请她见面,没想到于某却欣然同意,两人约好见面的地点后,张某开着车便把她带回了家。

两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喝着茶一边聊着天,聊着聊着张某就开始对于某动起了手脚,而她不仅没有反抗,还迎合着张某的每一个动作,两人就这样在沙发上发生了关系。完事后,于某坐在沙发上闷闷不乐,说张某欺负了自己,起身就要回家,临走时撂下一句话,要么你赔偿我5万,要么我就报警。

张某听到这话顿时就慌了手脚,他表示咱俩发生关系时,你也没说不同意,不仅没有反抗你还极力地配合我,回过头你就跟我要5万块钱,确实有点太多,给你2万好不好?两人就赔偿问题商量了好一阵儿,最后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她选择了报警。

检方因张某涉嫌强奸罪提起了公诉。在法庭上,张某认为自己是被于某冤枉的,两人在聊天时就已经有了很大尺度的内容,并且两人在见面时,夸她的形体好,胸很大时她也没有对自己表示不满。并且两人回到家后,在沙发上对她亲密的时候,她不仅没有反抗,而且还一直很配合自己,就这样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与她发生了关系,这怎么能算强奸呢?

 告上法庭咋判的

一审法院认为,强奸中的其他手段,就是指除了暴力、胁迫以外,使妇女处于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的,都应该被认定为强奸罪。在两人的聊天记录中,确实存在聊天尺度比较大的情况,但是于某一直提出不愿意发生关系,而张某也没有对她进行反驳,只是说控制不住的情况下,那我们就顺水推舟吧。

本案中,于某与张某发生关系后,短时间内选择报案,表明她是绝对不认可跟张某发生关系的,其行为明显违背了妇女的意愿。最后,一审法院判决张某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上诉中,张某反复强调自己并没有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与于某发生关系,而是因为两人完事后,她向自己提出索要5万元未果后,她才选择的报警,所以自己并不构成强奸罪。二审法院在对案件涉及的调查笔录、聊天记录等进行梳理后,又听取了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

二审法院认为,首先,根据张某的多次供述,他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也没有采取其他使于某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情形,更不存在张某在于某不知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趁机实施奸淫的行为。

再者,张某和于某刚刚认识几天,两人便同意见面,在明知道张某一人在家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与其前往,因此,二人见面以及前往张某家中都是出于自愿,并不存在强迫的行为。其次,在两人发生关系时,于某并没有反抗,而且当时正值中午,周围邻居都下班在家,也没有听见有人呼救,而于某则说,因为张某是一个男人又是在他家,这样的解释令人难以信服。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认为张某与于某发生关系时,不存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是否违背于某的意愿,在根本证据上无法认定。最后,二审法院认为张某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判决张某无罪。

男子性暗示,女子没有拒绝,半推半就发生关系后报警,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西某(女)婚后与公婆住在一起在家照看小孩,老公因生计一直在外到处打工。婚后长期的分居让西某甚是不满,为了打发时间,她学会了玩各种社交软件。她和一自称范某的男子聊的十分火热,就忍不住约着见面。

见面后才发现,范某正在附近的街坊。二人都感觉相见恨晚,为了更好的交往,二人便商量着以后经常见面,并约定了地方。一次,二人刚约上发生了互动后,刚好被上山砍柴的公婆发现,当场就把照片发给了在外工作的孩子,西某老公看到信息立马就回家了。

面对老公花某的逼问,西某没有办法解释便反口说范某威逼自己,与其发生互动,并当着花某的面报警,很快范某便被抓获。公安机关迅速对范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后经审问,发现这不属于QJ案,西某与范某系TJ行为。该行为涉嫌新型犯罪。

QJ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互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的自己决定权,即妇女与谁、何时、何地、以何方式发生关系,完全由妇女自已决定。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提取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两人完全自愿,且为西某主动约范某发生互动,这也就说明西某在报警时说了谎。因此,本案中,二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发生互动,是西某自已决定的,范某没有违背西某的意志,没有侵犯西某的自已决定权,故此,本案中范某不构成QJ罪,两人为TJ行为,不是刑法所规制的行为。

西某报警撒了谎,那么西某构成诬告陷害罪吗?在违法性层面,西某与范某本是TJ行为,西某却因为回答不了老公,便报警范某QJ了自己。其捏造了虚假事实,侵犯了刑法保护的法益,具有客观违法性。在责任层面,西某具有诬告陷害范某的故意。故此,本案中西某涉嫌诬告陷害罪。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但是本案中,小兰是自愿主动与男朋友发生性行为。而且警方在小兰的微信信息里面也发现了是女方主动要求发生性行为,其目的只是希望与男友复合,所以根本不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本案中,事实情况是小兰在主动自愿的情况下与男朋友发生性关系。但她却报警称被男朋友强奸了。她的行为明显是捏造事实,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尽管小兰的意图是为了挽留对方,而不是真正告发男友。但是从法律层面看,诬告罪里面有一条重要构成因素,就是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法追究为目的。小兰告男友强奸罪正好触犯了这一点。所以小兰涉嫌诬告陷害罪被行政拘留五天也是有理有据的。

结束语: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更何况用违法的手段,法律可不是儿戏。本案中小兰最后不但没有挽留住爱情,自己还触犯了法律。卑微的爱情不叫爱情,现实生活中像小丽这样的女孩还有很多,谁都想嫁入豪门,成为有钱阔太太,难道嫁入豪门都能过得幸福吗?

与领导开房却说被强迫,男朋友怒而杀人,她却逃避责任,后来怎样了?

绿茶婊,泛指外貌清纯脱俗,总是长发飘飘,在大众前看来素面朝天,在人前装出楚楚可怜、人畜无害、岁月静好却背后善于心计,玩弄感情的女人。这种女人往往害死人不偿命,比如这个叫邵文丽的女人。

2017年7月30日,上海,杨文婷的丈夫李强突然说要跟她离婚,李强说自己跟公司里一个实习学生发生了关系。但是杨文婷表示死活都不会同意离婚,而李强在接到了一个同事求助电话后出门,而杨文婷也是越想越生气,随后她也是摔门而出,手机落在了家里。

等到杨文婷回家时已经是晚上10点钟了,杨文婷打开手机发现有很多未接来电,都是同一个陌生号码。杨文婷便给这个陌生号码回拨了过去。电话那边是一个女人,女人告诉杨文婷他的丈夫李强有生命危险,正在医院抢救,急需杨文婷签字。

当杨文婷赶到医院,丈夫李强已经几乎要失去意识了,杨文婷签完字,李强随后被送入重症监护室,但是最终因为伤势恶化不治身亡。而在医院给杨文婷打电话的那个女人就是李强公司的实习女大学生邵文丽,邵文丽告诉杨文婷,用刀捅伤李强的是邵文丽的前男友王启。

既是前男友为什么要来杀害李强呢?其实王启不是邵文丽的前男友,他就是邵文丽的男朋友,因为邵文丽要来上海找实习工作,所以王启也跟着邵文丽来到了上海,而王启之所以会捅伤李强,这一切都与邵文丽有着撇不清的关系。

李强是邵文丽实习所在公司的工作小组的组长,平日里对邵文丽很照顾,而邵文丽则明知道李强已有家室的情况下,依然渐渐的跟李强暧昧起来,公司里的同事都知道两人的关系不一般,但是邵文丽只说因为自己是学生,李强作为领导照顾她也是应该的。

但是邵文丽面对自己的男朋友王启时,她却不是这样说的。邵文丽告诉王启,自己的已婚男上司总骚扰她,她还把李强发给自己的暧昧黄段子短信让王启看,并说自己看不懂什么意思。

试想一下,一个正在谈恋爱的大学生看不懂黄段子?谁能相信?但是王启就信了,他觉得邵文丽就是单纯,她看不懂李强发的黄段子是正常的,而李强发给邵文丽的下流短信让王启非常生气,心里暗恨,谁也不知道到,这就是悲剧的开始了。

邵文丽明知道李强对自己有意思,但是她尽管曾经拉黑过李强,但是她始终没有断了与李强的联系。邵文丽上大学一年需要几万元,而李强则告诉她自己有几百万存款。如果邵文丽愿意跟他,李强就会跟妻子离婚,这所有的聊天记录邵文丽都截了图放在了自己的QQ相册中,而这些截图都被王启看到了,这让王启的心中更加的愤怒。

在邵文丽实习即将结束,她还对李强说道以后是不是可以找他玩,而李强则说邵文丽一走,他的心中就会空落落的,让邵文丽跟他出去玩就当给彼此留下美好的回忆,然后李强带着邵文丽去酒店开了房。

真正的导火索却是事后邵文丽的一个电话,就在7月30日这一天,邵文丽哭着给王启打电话说自己的手里拿着避孕药,说自己与李强发生了关系,而她是被强迫。王启听到这些,心里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住,他愤怒的让邵文丽把李强叫出来,他要跟李强当面谈谈。

此时的李强正在跟妻子杨文婷说着离婚的事情,接到电话李强便出门了。而王启在出门去见李强时,随身戴上了一把刀,因为李强身高马大他怕自己吃亏。两人一见面,李强便开始辱骂王启,王启冲动之下便拿出刀捅向了李强,而后王启逃走。

邵文丽在路人的帮助下拨打120将李强送进了医院,李强却最终不治死去。第二天,浦东警方在王启亲戚家中将王启抓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然而毁了这两个男人的邵文丽则是回到了学校,继续着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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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访客
2022-09-22 01:48:03

了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二审法院认为,首先,根据张某的多次供述,他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也没有采取其他使于某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情形,更不存在张某在于某不知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趁机

访客
2022-09-21 23:57:11

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中,张某反复强调自己并没有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与于某发生关系,而是因为两人完事后,她向自己提出索要5万元未果后,她才选择的报警,所以自己并不构成强奸罪。二审法院在对案件涉及的调查笔录、聊天记录等进行梳理后,又听取了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二审法院认为,首先,根据张

访客
2022-09-21 19:08:39

时的李强正在跟妻子杨文婷说着离婚的事情,接到电话李强便出门了。而王启在出门去见李强时,随身戴上了一把刀,因为李强身高马大他怕自己吃亏。两人一见面,李强便开始辱骂王启,王启冲动之下便拿出刀捅

访客
2022-09-21 21:48:02

李强作为领导照顾她也是应该的。但是邵文丽面对自己的男朋友王启时,她却不是这样说的。邵文丽告诉王启,自己的已婚男上司总骚扰她,她还把李强发给自己的暧昧黄段子短信让王启看,并说自己看不懂什么意思。试想一下,一个正在谈恋爱的大学生看不懂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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